通知公告

关于桐庐县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
阅读次数 : 5799 日期 : 2024.03.18

各乡镇(街道)、平台、行业主管部门:

        根据《关于印发<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(2019年修订版)>的通知》(杭委人办〔2019〕7号)和《关于印发<桐庐县人才分类认定办法>的通知》(桐才办〔2022〕3号)精神,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动员辖区内开展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工作。

一、申报对象

1.符合市级A—F类人才分类认定的企事业等单位在职在聘人员

2.符合县内G1、G2、G3类人才分类认定的企事业等单位在职在聘人员(详见附件1)。

二、申报时间

全年。

三、申报系统

1.市级A—F类人才分类认定通过“人才会客厅”(https://rchkt.hrss.hangzhou.gov.cn/#/apply)——人才选拔类——“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”版块进行申报。

2.县内G1、G2、G3类人才分类认定通过“桐庐县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”(http://rc.tonglu.gov.cn/)进行申报。

四、申报流程

1.个人申报。申请人根据申报人才类别到对应申报系统界面注册个人账号,登录后如实填写《人才认定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申请表),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。

2.单位公示及材料报送。申请人所在单位在对应申报系统界面注册账号,并归口到相应主管部门(1.市级申报系统:其中目录认定、专才认定按照教育系统归口至县教育局,卫生系统归口至县卫健局,其他单位归口至县人力社保局选择;授权认定按照用人单位账号审核界面中“归口单位”栏下方的备注说明对应选择。2.县级申报系统:企业归口到属地乡镇、街道或平台;行政事业单位中教育系统归口到县教育局,卫生系统归口到县卫健局,其他单位归口到县人力社保局)。账号登录后初审申请人填写材料,且在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(公示期5个工作日),网上点击报送材料,待主管部门预审(受理)通过后打印申请表,签字盖章后,与上传附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报送至主管部门面审。

3.材料审核。主管部门登录申报管理系统,对用人单位报送信息和附件原件进行核查,材料不完整或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不一致的不予受理;材料完整且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一致的予以受理并退还原件,通过申报管理系统报送至审核部门,并将申请表及佐证材料复印件归档备查。

4.条件审核。审核部门负责认定条件审核工作。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不通过,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并报送至批准部门。

5.社会公示及材料核准。核准部门将审核通过人员的相关信息予以公示,公示期3天。对公示有异议的,予以核查,核查存在问题的予以不通过,核查不存在问题的予以通过;对公示无异议的,予以通过。

6.下载证书、领取人才码。待批准部门核准后,通过对应申报系统登录个人账号在我的证书栏下载打印《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证书》。同时,通过申请人手机登录“杭州市民卡”APP首页领取“杭州人才码”、“桐庐人才码”(F类及以上人才可领取上述双码,G1、G2、G3类领取桐庐码)。

五、材料要求

在申报系统内上传的佐证材料包括:

1.身份证件:中国大陆公民提供身份证或军官证;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;外籍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永久居留证、或红卡、或外国人工作证。

2.申请人工作简历表(系统可在线下载填写模板)。

3.桐庐县社会保险参保证明(外国国籍人员可提供工资薪金个税证明及单位说明)。

4.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;属创业人员的,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和半年(含)以上完税证明。

5.最高学历证书(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)。

6.最高学位证书(具有学位的人员提供)。

7.职称证书(具有职称的人员提供)。

8.职业资格等级证书(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)。

9.拟按博士、硕士研究生以及本科学历条件认定的人员须提供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或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或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。拟按博士、硕士学位条件认定的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:(1)取得国内院校颁发的博士、硕士学位人员,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的《中国学位认证报告》(如何认证详见学位网);(2)取得国外院校颁发的博士、硕士学位人员,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(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);(3)取得港、澳、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博士、硕士学位人员,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《港澳台学历学位证书》(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)。

10.拟按高级职称条件认定的人员,如其职称是在外省(含中央部属在浙单位)评审取得:(1)对现人事和劳动关系已调入浙江省的人员,原职称须经浙江省相应高评委常设机构重新确认,详见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(https://zcps.rlsbt.zj.gov.cn/)职称认定栏目,勾选职称认定(调入)查看申报须知和材料要求;(2)对人事和劳动关系仍在中央部属在杭企业,并属于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受理范围的人员,无需办理调入确认手续,另需提供:专业技术资格公布文件、取得高级职称时所在工作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。

11.符合《桐庐县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》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,如荣誉证书、获奖证书、研究课题结题材料、学术论文〔含期刊封面、目录。论文发表在国外期刊的,还须提供期刊论文被全球权威引文数据库收录的相关证明;在杭州市之外取得的荣誉、奖项,请单位在证书复印件上提供核实真实性的联系人、联系人单位及办公电话(联系人必须为申报入选时的地市或省部级单位负责该荣誉、奖项管理的具体处室人员)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〕等。

12.个人年工资性收入完税证明以及单位盖章的个人工资清单(仅以年计税工资条件认定的人员提供)。

13.春风卡企业人才推荐汇总表(仅以春风卡企业人才推荐条件认定的人员提供)。

六、其他事项

为确保我县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,请各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及时传达到所辖各企事业单位,并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。

联系科室:县人社局人才开发科,联系电话:64217631。

附件 :1.桐庐县人才分类目录

         2.桐庐县人才分类认定审核部门



中共桐庐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2024年3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