认定结果公示

关于拟批准徐晓青为人才公寓配租人员的公示
阅读次数 : 130 日期 : 2024.02.04

徐晓青,性别,女 ,人才类别:G3类,工作单位: 浙江新远实业有限公司,经审核,符合人才公寓租赁条件,拟给予配租,现予公示,公示期五天。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多种形式向县委组织部(人才办)反映对象存在的问题。

地址: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298号县委组织部(人才办)

邮编:311500

电话:89545257

 

县委组织部(人才办)

2024年02月0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