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企业职工在省内外取得职称备案的通知
阅读次数 : 4984 日期 : 2018.10.26

各企事业单位:

为扎实推进人才强县战略,全面掌握全县专业技术人才资源总量、结构、专业和分布情况,提升人才工作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,决定建立我县专业技术人才资源信息库。现就企业职工省内外取得职称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备案对象

省外取得高级职称或市外取得初中级职称的县内企业在职职工。

二、备案材料(原件扫描PDF文档上传,原件备查)

(一)《专业技术人才备案表》(系统自动生成打印,签字盖章后上传)

(二)身份证件。

(三)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(以下三项自选其中两项上传即可)

1.职称证书。

2.职称管理部门公布专业技术资格文件(注:如无法提供原件,复印件须由保存文件的管理部门盖章)。

3.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》或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》(注:如无法提供原件,复印件须由保存《评审表》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)

(四)学历学位证明材料(中专及以上的前学历需一并上传,无法提供证书的,以下三项可自选一项上传)

1.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(含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)人员提供验证有效期内的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或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或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,均应为直接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http://www.chsi.com.cn)下载的PDF电子文档。

2.《中国学位认证报告》或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或《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》。

3.中专、职业高中、技工学校毕业生可提供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《毕业生登记表》。

(五)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(须包含取得职称时所在工作单位的社保缴费记录)。

三、申报程序

1.个人申请。申请人通过桐庐县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(网址:http://rc.tonglu.gov.cn/)完成个人账号注册,登录申报系统后,在专业技术人才备案版块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并保存,在线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《专业技术人才备案表》(以下简称《备案表》),经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的,《备案表》签字盖章后,与其他佐证材料一并上传至附件信息对应栏目。

2.单位提交。申请人所在单位通过申报系统完成单位账号注册,并归口到相应主管部门(企业归口到所属乡镇、街道或平台,事业单位归口到业务主管部门),登录系统后,核对填报信息、附件材料与原件的一致性,无误的,点击报送材料。

3.复核备案。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对申报信息和佐证材料进行复核,信息填写准确且材料完整的,予以备案;信息填写有误或材料不完整的,予以退回修改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认真组织,确保质量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建设工作,将本通知要求及时传达到辖区内各企业,并指导企业按照入库要求,对专业技术人才情况进行摸底调查,信息采集,切实做到不错、不漏、不重,确保上报信息的全面性、真实性和准确性。

(二)完善制度,动态更新。各企业要建立人才信息库数据维护和动态更新机制,及时对人才信息库进行更新和维护,确保库内数据真实准确。原则上每季度维护、更新和上报一次,各企业要及时发现新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并及时纳入人才库。

联系人:县人力社保局专技科,电话:64217631


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2018年10月26日